新沂全体!婚丧嫁娶这些纪律“红线”不能碰“十不准”请记牢
导读: 《新沂市规范干部婚丧嫁娶事宜暂行》,所指的、干部是指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村(社区)两委等单位中的全体和人员。所指的婚丧嫁娶事宜,是指干部为本人以及家庭主要办理婚丧嫁娶事宜。除婚礼、葬礼外,…
《新沂市规范干部婚丧嫁娶事宜暂行》,所指的、干部是指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村(社区)两委等单位中的全体和人员。
所指的婚丧嫁娶事宜,是指干部为本人以及家庭主要办理婚丧嫁娶事宜。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只邀请和接受近亲属参加。
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遵守《新沂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意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事廉办, 杜绝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切实做到“十不准”。
(三)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使用超长车队,不得使用拱门、舞台,不得收受和赠送鲜花圈;
(九)不准在居民区、城乡主次干道、公共场所乱搭乱建宴席棚、灵棚、使用高分贝音响等妨碍社会管理秩序;
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干部要及时进行书面报告,不得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以及隐瞒不报。
操办喜庆事宜应提前15天填写《新沂市干部喜庆事宜报告(承诺书)》,操办丧葬事宜应事先口头汇报,在事后15日内填写《新沂市干部丧葬事宜报告(承诺书)》,说明办理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等情况,并作出承诺。
建立科级以上(含科级)领导干部办理和参与婚丧嫁娶事宜公示制度,各单位每月公示领导干部办理、参加婚丧嫁娶事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违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物质性利益,应于事后15日内退还,无法退还的,应在一个月内登记所在单位纪(工)委或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也可直接缴入市510廉政账户(新沂市工商银行2234)。
各单位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本单位干部对本的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是执行本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促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各单位纪(工)委、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监督责任,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事先教育提醒,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 建立干部婚丧嫁娶违规问题直查快处机制,在“12345”市民热线平台和“三清新沂”微信号开设专项监督受理举报版块,受理问题举报,市作风办会同纪检监察、、、市场监督管理、文广新体等部门联合调查,快速处理。
◆ 对违反本的干部,视情节轻重,采取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组织处理等方式予以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按照党纪政务有关严肃处理;涉嫌职务犯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一律收缴。
◆ 对干部违反本的行为不、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各单位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细则和实施办法,企业参照执行,农村和社区普通按照本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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