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领导办婚丧嫁娶 禁止管理服务对象参加
导读: 据电记者16日从江苏省苏州市纪委获悉,该市近日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明确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要严控范围和规模,严禁大操大办及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人员参加。要求领…
据电 记者16日从江苏省苏州市纪委获悉,该市近日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明确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要严控范围和规模,严禁大操大办及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人员参加。
要求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事宜中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人员参加;严禁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等财物;严禁组织或参与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严禁借机或有其他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明确,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要严格有关事项报告。对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未能谢绝的不应收受财物,事后退还或按组织处理。对领导干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将依照有关处理。对违反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组织处周公解梦和死人说话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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