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主婚人与证婚人
导读: 关于主婚人最早的正式记载,出于《大清律例》:“男、女结婚嫁娶,必有主张其事者,谓之主婚,即:祖父为孙,父母为子,伯叔为侄,兄姐为弟妹,外祖父为外甥主张其事,为其主婚。”而中国传统婚礼中并没有证婚人。只是…
关于主婚人最早的正式记载,出于《大清律例》:“男、女结婚嫁娶,必有主张其事者,谓之主婚,即:祖父为孙,父母为子,伯叔为侄,兄姐为弟妹,外祖父为外甥主张其事,为其主婚。”
而中国传统婚礼中并没有证婚人。只是到了清末民初,随着文明婚礼的兴起,时尚的大城市中的年轻人,借鉴的婚礼规范(注:教义,婚礼只有在证婚的地区助教、堂区主任神职人员,或此二人所委托的司仪或执事,以及二位证人前举行,才有效。在婚礼中引入了证婚人,后来这种风尚逐渐被社会承认,用民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于是诞生了今天我们婚礼上的证婚人。如今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条仍然:“结婚,应有公开仪式及二人以上之证人”
证婚人顾名思义是婚姻的证明人。从礼仪的角度看证婚人应居客位,礼仪次序上一般在主婚人前面,过去通常由红娘担任。证婚人的讲话主要内容就是:婚姻、恭喜新婚等。通常证婚人由女方聘请,现在大多是新人单位的领导。证婚人当然也可以由男方聘请,现在规矩已经没有那么多了。
主婚人按传统礼俗是由新郎的父母担任,从礼仪的角度而言主婚人居主位,礼仪次序上一般在证婚人后面。现在父母大多不亲自主婚而是委托别人替自己主婚,所以主婚人的工作就是替父母主婚,他讲话的要点就是:感谢嘉宾,新人,提些成家以后的要求等,俗称致新婚训词,现在也就是司仪的工作了,也没有固定由谁请的说法,大都会是新人自己挑的。
很多新人在筹办婚礼时会对“主婚人”和“证婚人”这个两个特殊称谓有混淆,甚至只请一人承担这两个角色。其实,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一场完整的婚礼,应该有主婚人和证婚人来共同你们的甜蜜时刻。
可以说,中国几千年的传统婚姻中主权人始终是占有绝对的权威,而且经过中季建业的情人周冰国传统“六礼”的明媒正娶,举行婚礼仪式,才能算是婚姻成立,得到社会的认可。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婚姻法》明确婚姻,男女两性自主决定婚姻,再也没有主婚人来决定婚姻之事。而且婚姻形式上明确单一登记制,登记前后是否举行一定的仪式,法律上并无特别要求,由当事人决定。仪式不能代替结婚登记,仅举行仪式不产生双方成立结婚关系的法律后果。
而现代的婚姻形式多样化,有的新人结婚登记后就去度蜜月旅游,回来后向亲朋好友发糖果就代替了婚礼仪式;而有的新人则会选择小型聚餐形式的婚礼,只有双方父母参加,没有过多繁琐的程序。因此,证婚人和主婚人的角色也就省略掉了。这也是新时代的礼仪变迁,充分体现了当今和谐社会的文明进步。
当然,这也就更需要现在的职能部门——婚姻登记处履行好自己的核查工作。当新人提出结婚申请时,要仔细审查双方递交的相关材料,确认是否是自主婚姻、一夫一妻、婚姻年龄等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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