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严禁售卖江鲜 广告菜单不得出现“江鲜”字样
导读: 扬州网讯(通讯员柏玮娜记者赵天)昨天,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各餐饮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餐饮企业即日起,不得提供长江水产品(江鲜类);不得售卖江鲜及相关菜肴;对采购的水产品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
扬州网讯 (通讯员 柏玮娜 记者 赵天) 昨天,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各餐饮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餐饮企业即日起,不得提供长江水产品(江鲜类);不得售卖江鲜及相关菜肴;对采购的水产品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可溯;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等均不得出现“江鲜”等字样。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餐饮企业经营业主不得违法经营江鲜,东哥格格要求餐饮企业务必做到看不到“江鲜”的宣传,店内外有关“江鲜”的宣传立即撤除;听不到“江鲜”的宣传,无论是电话来访还是服务人员菜品推荐,均不得出现“江鲜”等词汇;确保吃不到“江鲜”,做到不买、不卖江鲜,,做守法,共同长江生态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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