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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哈密地区文化体育影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主动公开或者依、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需要获得本局信息公开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本《指南》。哈密地区文化体育影…
哈密地区文化体育影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主动公开或者依、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需要获得本局信息公开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本《指南》。哈密地区文化体育影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主动公开或者依、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需要获得本局信息公开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本《指南》。哈密地区文化体育影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哈密地区文化体育影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信息公开目录》。哈密地区文化体育影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哈密地区文化体育影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信息公开目录》。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主要采取在哈密网上公开的方式。同时采用、电视、、电子显示屏、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主要采取在哈密网上公开的方式。同时采用、电视、、电子显示屏、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哈密地区文化体育影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办公地址哈密市红星西2号,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张娅楠,通信地址同办公地址,邮政编码839000,电子邮箱mailto:。工作时间: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09:00-13:00、16:00——20:00,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09:30-13:30,15:30-19:30。哈密地区文化体育影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办公地址哈密市红星西2号,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张娅楠,通信地址同办公地址,邮政编码839000,电子邮箱mailto:。工作时间: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09:00-13:00、16:00——20:00,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09:30-13:30,15:30-19:30。提出申请:本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向本局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哈密地区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哈密网上下载。提出申请:本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向本局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哈密地区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哈密网上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2.、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2.、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不存在或不予公开、不属于本局的信息将向申请者说明。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不存在或不予公开、不属于本局的信息将向申请者说明。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收费标准: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均依照国家标准收费,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申请表》中一并填妥。收费标准: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均依照国家标准收费,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申请表》中一并填妥。、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其权益的,可以依法向自治区人民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提起行政诉讼。、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其权益的,可以依法向自治区人民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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