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购买电影版权被罚 ST圣莱投资者索赔条件确定
导读: 被证监会查出,公司利用实控人资源,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联合财务造假。该片导演还在影片上映后爆料,自己曾被证监会找去询问影视基金以及背后金主的问题。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公司被调查后股价下跌70%,投资…
被证监会查出,公司利用实控人资源,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联合财务造假。该片导演还在影片上映后爆料,自己曾被证监会找去询问影视基金以及背后金主的问题。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公司被调查后股价下跌70%,投资者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要求圣莱达承担赔偿责任。
*ST圣莱近日发公告称,公司在4月12日收到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ST圣莱责令改正,给予,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胡宜东给予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处以3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另外,对实际控制人覃辉给予,并处以60万元罚款。累计被处罚金211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圣莱2015年度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元,虚增净利润750万元。不知是不是巧合,公司当年策划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的电影在4月13日上映,也就是公司收到证监会处罚的第二天。
大众证券报记者发现,影片上映时名字已经不是证监会处罚书中的 《饕餮》,改名叫《西北风云》。更具戏剧性的是,该片导演黄璜竟然在影片上映后跳出来,呼吁大家抵制这部电影,并曝出电影制作过程中,制片人“涉案”、投资人轮换、演员被赶、拿不回剧本的版权等内幕。并称自己曾被证监会找去询问影视基金以及背后金主的问题,“但我能给的资料其实也乏善可陈。”黄璜说。黄璜叙述的一些内容,也与证监会查明“协议转出方实际并未拥有约定的全部,电影拍摄进展尚未达到申请许可的条件”的情况吻合。
据证监会调查,2015年11月*ST圣莱以3000万元受让了华视友邦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华视友邦”)拥有的电影《饕餮》全部版权,华视友邦应于当年12月10日前取得影片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否则须向*ST圣莱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此后,由于华视友邦未依约定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于2016年1月至2月间分三笔向上市公司转入4000万元。
据查证,上述3000万元影视版权转让费及违约后退回的本金及违约金4000万元,系通过星美系相关公司循环支付完成。2015年8月,同时控制“星美系”多家公司的覃辉通过其实际控制的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获得上市公司原第一大股东100%股权,成为*ST圣莱实际控制人。
影片版权转让协议系倒签,版权转让协议实际签订日期为2015年12月18日,晚于违约条款约定的获得公映许可的最后日期2015年12月10日。*ST圣莱相关人员承认,公司为了增加圣莱达2015年度利润,虚构了影视版权转让事项。华视友邦相关人员也承认,是根据上市公司方面,签订转让协议、划转协议资金。
证监会对*ST圣莱的调查历时一年,发现公司除调用实控人资源联合财务造假外,还与当地合作虚增利润。圣莱达2015年度虚构财政补助事项,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元,虚增净利润750万元。
*ST圣莱2017年4月18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当天收盘价23.13元/股,被调查后连吃4个跌停。4月28日,公司公布2016年年报,因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申请停牌。直到2017年12月20日复牌,又是连续8个跌停,之后股价持续下跌,最低时仅6.91元/股,较调查前跌去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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