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烟台市中小学寒暑假放假时间确定
导读: 中小学寒暑假期安排2016年,我市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5周+暑假7周”、普通高中学校“寒假3周+暑假7周”的假期制度。中小学寒暑假期安排2016年,我市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5周+暑假7周”、普通高中…
中小学寒暑假期安排2016年,我市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5周+暑假7周”、普通高中学校“寒假3周+暑假7周”的假期制度。中小学寒暑假期安排2016年,我市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5周+暑假7周”、普通高中学校“寒假3周+暑假7周”的假期制度。
2015-2016学年度,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农历腊月十六)至2月28日(正月二十一),2月29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为2016年2月1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月23日(正月十六),2月24日开学,其中2月22日、2月23日放假调休,1月30日(周六)、1月31日(周日)上课。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放假时间统一安排为2016年7月18日至9月4日,9月5日开学。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寒暑假期安排的县市区,须提前按程序审批和备案。2016年,全市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执行,各县市区教体局可结合实际对寄宿制学校统一安排调休时间,但调休时间要国家的放假,调休的时间安排应提前向社会公示并按程序审批和备案。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原因影响的正常上课时间,由县市区教体局统一进行调整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一、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各县市区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制定详细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工作做好。各学校要在假前对校舍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整改,设施安全。要做好学生放假交通安全工作,保障校车安全运送学生;教育学生乘坐“超员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和非法运营车辆。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在岗值班,信息畅通。学校值班人员要定期对校园进行巡查,遇突发事件,要按相关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置,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及时准确地方党委和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假前学生各种安全教育工作,要特别加强对学生进行烟花爆竹安全常识的教育,确保安全燃放。在假前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签订《假期安全公约》或家长会等形式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假期对学生的监管。
二、切实规范中小学假期工作。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教师〔2015〕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24号),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执行放假时间安排,学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集体组织学生军训,要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培训班,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要加强对教师行为管理,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补课。要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活动,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各县市区要明确规范办学责任分工,组建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要畅通和公开违规办学行为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监督。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举报反映违反的中小学校和教师,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要按有关追究责任。市教育局将组成调查组,对放假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补课等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检查,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责任。
三、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各县市区和中小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积极参加“社会大课堂”活动,到77所免费场馆进行综合实践活动。要知行合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要支持学生活动、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学校的图书馆、艺术教室、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活动设施,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要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优势,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吸引更多学生参与。要加强与社区和家长合作,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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